湖南湘阴最近出了档子事儿,挺闹心的。
31岁的刘女士在广州开了家水果店。开店期间,她认识了比她小8岁、当时才23岁的货车司机陈某。两人处着处着就走到了一起,还同居了。
后来,陈某说分手就分手,直接回了湘阴老家,刘女士怎么都联系不上他。
结果更糟心的是,刘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。这孩子生下来才刚6个月大,刘女士咽不下这口气,抱着孩子就从广州追到了湖南湘阴陈某的老家,就想讨个说法,给孩子一个交代。
哪知道,到了陈家,眼前的情况简直像一盆冷水浇下来:陈某居然已经结婚了!更戏剧性的是,他的新婚媳妇正坐月子呢! 陈家屋里估计还飘着月子餐的味儿,小婴儿的哭声可能都没断。
刘女士这趟来,主要想解决两件事:一是给孩子上户口,二是让陈某承担点责任,出5万块钱,她好继续开水果店养孩子。陈家老两口一听,当场就摇头了。
他们觉得这钱太多,只同意给个3万块的“营养费”意思意思。更让刘女士心凉的是,老两口还提了个建议:把孩子留在陈家,就当是跟刚出生的小孙子/孙女是“双胞胎”一块养!这主意听着就离谱。
陈家新媳妇一听这话,当场就炸了锅! 她刚生完孩子,身体还没恢复,心情估计也烦躁得很,直接怼了回去:“这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?
凭什么让我养别人的孩子?我自己的孩子都带不过来呢!” 这话说得在理,但也把场面彻底点着了。
两边在屋里吵得不可开交,火药味十足。 情绪失控的陈某,竟然动手打了抱着孩子的刘女士!还撂下狠话:“滚!以后再也别见面了!” 刘女士挨了打,抱着孩子又气又恨,但态度很坚决:这事没完!就算陈家现在耍赖,她也要走法律途径,为孩子讨回该得的抚养费,一分都不能少!
陈家老两口呢,其实就想赶紧掏点钱把这事“糊弄”过去,省得麻烦。可新媳妇态度强硬,坚决不同意给钱,更别说养孩子了。她抱怨说,自己刚生完孩子,正该好好休息,结果家里闹得鸡飞狗跳,月子都没法安心坐。整个家现在乱成一锅粥。
这事儿在湘阴当地传开了,成了街坊邻居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。 有人觉得刘女士当初就不该把孩子生下来,打掉就省了后面这么多麻烦;但也有人替她不平,骂陈某太不是东西,耍花招骗人感情,对孩子一点不负责任。大家对新媳妇也挺同情,觉得她真是倒霉,摊上这么档子事,月子都过不安生。
现在,刘女士带着孩子回到了广州,水果店还照常开着。 她咨询过律师,律师说法律上很清楚:陈某是孩子亲爹,必须承担孩子直到18岁的抚养费(主要是每个月给钱,负担孩子的生活、教育等开销)。但是,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给一大笔钱就了事,得按月或者按约定分期支付。刘女士正在考虑要不要起诉。目前两边还僵着,谁也没松口。
陈家那边也是一地鸡毛。 老两口想“破财消灾”,赶紧了结,但儿媳妇死活不同意,寸步不让。夹在中间的陈某估计也焦头烂额,可能干脆躲起来不见人了。街坊们都在议论,这事闹得这么大,最后肯定得法院来判,大家也都等着看最终结果会咋样。
明白人都提醒,这种事千万别私下扯皮,最容易吃亏,一定要走正规法律程序。 但眼下,刘女士每天看着怀里的孩子,愁得不行,未来的路怎么走,心里也没底。整件事看起来真是剪不断理还乱。刘女士有时可能也后悔,觉得是不是自己当初想多了、太执着才搞成这样。陈家那边现在也是束手无策,除了干等,好像也没别的招儿了。这场由感情纠葛引发的家庭风暴,最终如何收场,只能交给时间和法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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